为获得积分观看更多页面,河南省禹州市32岁“宅男”宋某在短短两个月内,撰写了7万余字色情小说,并被多家网站和论坛转发、下载。近日,河南省禹州市人民法院一审认为宋某传播淫秽物品罪罪名成立,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
宋某虽已结婚生子,但长期泡在家中,平常酷爱玩儿电脑,看小说,是一名符其实的“宅男”。2009年3月,他听朋友介绍,进入了一个充斥着色情电影、图片和小说的论坛。此后,浏览这个论坛成为宋某的一大爱好。
2013年5月,宋某在这个论坛上接连发了3篇新手帖子,因而获取一些免费积分浏览更多的内容。一周后,宋某看到论坛上发布“征文大赛”的帖子后,突然萌生原创一部色情小说的想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