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振刚此前犯七罪 一审被判刑20年罚金过亿
送走50岁生日的时候,茂名人李振刚等又迎来了一次审判。21日,茂名李振刚特大涉黑团伙案在广州中院重审开庭,包括李振刚在内的20多人受审。据相关资料,李振刚犯七罪一审被广州中院判刑20年罚金1亿多元后,该案被广东省高院裁定发回重审。
由教师到人大代表再到涉黑
今年50岁的李振刚原是茂名电白县一名教师。据资料,上世纪80年代以来,他因多次参与打架斗殴、聚众赌博等而被公安机关处理。1993年后,以他为首的黑社会性质组织开始形成,在电白县坡心镇一带欺行霸市、寻衅滋事、开设赌局、放高利贷等。
2001年,茂名公安局决定成立专案组侦查以李振刚为首的涉黑犯罪团伙。其间,李振刚收买、贿赂当地个别国家工作人员,充当保护伞。2006年,李振刚当选茂名市人大代表。
广州中院此前一审查明,李振刚在人大代表身份的掩护下,与茂名市部分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相互勾结,有组织地进行违法犯罪活动,聚敛巨额财产,称霸一方,严重破坏了当地经济、社会秩序,造成恶劣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