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在体系配置建设方面,除了海军装备之外,应该加强国家海岸警备队这支准军事力量的装备建设。在海洋维权方面,我们要形成相互依托、相互依靠的“三线梯次”配置的防卫体系。一线是我们的民船,它们进行正常的生产生活活动,同时也是在宣示我们的主权;二线是我们的准军事执法力量;三线是我们的海军。
第四,政治、经济、军事、外交综合施压,相互支持。在应对钓鱼岛争端问题上,我提出过“六个存在”,对于南海地区同样适用。“六个存在”,即行政存在,明确钓鱼岛和南海岛礁的管辖机构;法律存在,将海基线及时公布;执法存在,要定期派海监、海事等行政执法机构在相关海域巡航执法,同时加快组建国家海岸警备队,突出准军事力量的建设;军事存在,可以将相关岛礁设为航空兵靶场,武装力量要组建到在相关海域捕鱼的渔船,可以采取渔船保安、保镖等形式;经济存在,在相关岛礁设立经济开发集团,进行海洋资源和经济开发建设;舆论存在,突出相关岛礁的信息发布,可以用相关岛礁的名字命名军舰名称等。
只有做好这些,才能真正把“主权归我”落到实处,而不是一句空洞的口号。
Q:中国首艘航母的改装入役,对于我国的海洋战略和应对海洋争端将发挥怎样的作用?
A:“辽宁舰”服役,是一件具有标志性的事件。首先,它填补了我国国防体系中的短板,形成一个更加完备的防卫体系。其次,航母的从无到有,是一个零的突破,更是一个质的变化。第三,航母是一个具有制空、制海、反导、反潜和反舰能力,可以在近中远海作战的海上作战集团,这对我们海军力量的现代化建设具有牵引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