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湾《中国时报》23日文章称,李登辉继任台湾当局领导人1年后的4月,发生郑南榕自焚事件。郑南榕倘若为“台独”理念而死,也是死在李登辉手上,但称他为“烈士”颇具讽刺。文章指,120年前死在乙未抗日者,是不是台湾烈士?郑南榕比得上他们的抗日义举,配得上这一尊荣吗?
文章说,除此格外要注意的是,这一年施明德仍因“美丽岛事件”系狱,当然不可能知道该起事件始末。请问25年后,此公凭什么敢对外宣称郑南榕是“台湾烈士”,甚至为之老泪纵横?
这让人不得不奉劝施先生,如孔子所言,不以所劝“及其老也,戒之在得”为贵,不妨记住年纪大了,宜有“四戒”:一者戒耳朵太软,二者切不可健忘,三者言语勿零碎,啰哩啰嗦没个完,四者别动不动一把鼻涕一把泪,理盲而滥情。
要知死有“重泰山、轻鸿毛”之别,乃郑南榕者死因不可疑,但自囚其室71天,既不是国民党逼他走投无路,更非李登辉下令宪警关押他。正如李敖所言,一票“台独狐群狗党”才是让郑南榕最后不想自焚,而非自焚不可的罪魁祸首。
文章说,我们要请问施明德的是,如此郑南榕,凭哪一点称得上“台湾烈士”?果然非要善颂善祷不可,则在1895年乙未台湾六堆之役前后,坚决抵抗日军侵略而牺牲的十多万先民,又将置于何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