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汉代,设有蚕室署,负责处理宫刑囚犯的管理。受到宫刑的罪犯,即“丈夫割其势、女子闭子宫”。这种刑罚在汉之前已有,但设置部门进行管理,并单独对此类囚犯进行处罚关押,还尚属首次。
从刑罚的角度上来看,宫刑是仅次于死刑的一种刑罚,但从肉体上和精神上来说将是一种莫大的摧残和耻辱。很多此类囚犯宁愿接受死刑,也不接受宫刑,但有些囚犯为了事业、前途或者家庭,也会被迫接受。
著名史学家司马迁因为败将李陵进言而激怒武帝,将其逮捕,判为死刑。若按当时法律,钱可折罪,可以免去司马迁死刑或接受宫刑,但司马迁没钱,好在“皇恩浩荡”,司马迁没钱也未受到死刑,而是改判为“宫刑”。就这样,为了《史记》,司马迁还是忍辱负重,在蚕室完成了令人称颂的鸿篇巨作《史记》。 居室北军关押将军及侍卫人员的监狱 居室,汉代署名少府,设狱。主要关押部队将领,以及与之有关的人员。汉武帝时,灌夫将军因得罪丞相田蚧而囚于居室。
北军是汉代守卫京城的工兵,主要负责长乐宫的警卫。由于守候任务繁重,且地理位置重要,故在军内设狱,称之“北军狱”,关押有罪的军人或在上书中有忤逆皇上的官员,“军交公车、人满北军”。司马迁的外孙杨恽,曾任平通侯,迁中郎将,平日为人率直,很有文才,但也有几分骄奢,且爱有意找他人过错,甚至陷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