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53年初,金日成逮捕了朴宪永和李承烨,并将李承烨创办的培训游击队员的金刚学院师生全部逮捕。板门店签订停战协议后不到一周的时候,1953年8月3日至6日,在平壤最高审判所(法院)举行了特别军事审判。李承烨、赵一明、林和、李康国、裴哲、朴胜源、薛贞植、赵镛福、白亨福、孟仲镐等10人被判处死刑。
将朝鲜战争的责任推给政敌:南方国内派领袖朴宪永被处死。
(金日成与朴宪永(右二))1953年8月5日至9日,朝鲜劳动党在平壤举行的二届六中全会上,宣布“撤销反党叛国分子、破坏暗害分子、宗派分子朱宁河、张时雨、朴宪永、金五成、安基成、金光洙、金应彬等人的中央委员职务,并开除他们出党。在朴宪永的12名追随者被提起公诉之后的两年零四个月,即1955年12月3日,法庭才对他提起公诉。
对朴宪永的审判进行得很迅速,审判于1955年12月15日上午10时开始,当天晚上8点就宣读了判决书。法庭判处朴宪永死刑,并被没收全部财产。至于何时对朴宪永执行了死刑,朝鲜官方从未正式公布过,外国传媒一般认为朴宪永是在宣判后立即被秘密执行了死刑。对朴宪永集团的审判结果,给人留下的印象似乎是:朝鲜战争是因为以朴宪永为首的原南劳党被美帝国主义收买,阴谋叛乱,致使战争进展失利、国家未能统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