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于掌故属于一种朝廷必需的史官,因此,历朝历代都很看重。
唐代时,国家对掌故一职又做了细化,工作分工更为明确。据《旧唐书·职官志》记载,当时朝廷设有“内侍掌故”和“州郡掌故”,分别负责宫廷及各地流传的故事、轶闻、考证等。一上一下,一内一外,一朝一野,将国家的朝野逸闻、民间逸事等一网打尽,全行记录下来。
唐代时的翰林学士也有兼掌历史沿革的职能,所以也泛称“掌故”。宋代《鹤林玉露》卷八中记载:“平原犹豫不能决,欲留其人,处以掌故,其人力辞,竟去。”可见当时竟把“掌故”一职视作高官厚位来许诺。
随着时间的推移,后来,掌故的范围逐渐扩大,已不仅仅限于朝廷任命的专职官员了,到宋、明、清三朝时,凡收集有关上层社会人士的轶事、朝野逸闻、民间传说等的人,都统称“掌故”了。而且,掌故的词性也发生了变化,由官职名变成了逸闻轶事、坊间趣话。宋人岳珂在《愧郯录·服章入衔》中有“此南渡而后,掌故散讹之失也”之句,《明史·杨廷和传》中也有“好考究掌故、民瘼、边事及一切法家言”的叙述。清人韩泰华在《无事为福斋随笔》中也有“人始入官,如入晦室,久而愈明,明于朝章掌故也,明于兵刑钱谷也”的记载。此时的“掌故”,则完全失掉了原有的含义,而单纯地指朝野逸闻、民间趣话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