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官缘何不愿多事?
原来清代对地方官考核很苛刻,如果管区内出了乱子,死了人,地方官都会背很重的处分,因此各级文武官员都不愿多事,而是敷衍蒙混,得过且过,据说当时因为遍地盗匪,许多军官死于非命,提督闵正凤怕担责任,就把战死的军官都报“病故”,广西巡抚郑祖琛更是有“惟务粉饰”的“美名”,曾郑重告诫属下官吏,不要没事向上级报告“匪情”自讨没趣。上行下效,府县的芝麻绿豆官当然也懒得管来土争斗的事-何况这事管起来还那么麻烦。
除此之外,地方官还有另一层考虑。
尽管地方官都是外省人,但他们大多稍稍偏向“土人”,这是因为“土人”知根知底,容易管束,而“来人”和外省联系密切,当时横行桂中、桂东南的“会匪”、“艇匪”等水陆反清武装,大多来自广东,且和当地客家沾亲带故,在他们看来,虽然来土两族都有闹“堂匪”(天地会)的,但“来人”显然危险得多(广东来的“广马”战斗力远胜本土的“土马”),如今来土双方对峙,“土人”数倍于“来人”,如果放任械斗,胜负一望而知,岂不省了很多“清除匪患”的金钱和气力。
然而客家人素有守望相助的传统,且剽悍好斗,械斗一爆发,大墟附近的许多客家村寨就一齐上阵,并纠合同源的“广马”助战,一时把“土人”杀得措手不及。
然而战争是讲究持续性的。日子一久,“土人”人多势众的优势就体现出来了,他们的援兵虽然来得慢,但人数却多得多,且同样召集“土匪”、“股匪”(估计是“土马”等)助战,一个多月之后,便抢到了绝对上风,许多客家村圩被攻破,客家人大批被杀,躲过杀戮的男女老幼只得抛弃家园,仓皇逃命。
为了根绝后患,“土人”毫不客气地到处放火,将一座座被攻陷的客家村圩烧成一片白地,好让他们永远也回不来,再也无法跟自己争土地。
这些战败的“来人”成群结队逃往桂平方向,投入了正在招兵买马“团方”的紫荆山上帝会阵中,这是1850年阴历十月初三的事,此时金田起义的第一场大战-平南花洲山人村之战,已经打完两天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