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样一来,他们就和平地原来的主人-“土人”发生了矛盾。
在“土人”看来,这些“来人”不安分守己在老家呆着,跑到广西寻食,已是大大的不安分;既然来了,就该死心塌地蹲在山沟沟里,跟自己井水不犯河水,如今这些“外人”竟然仗着有几个臭钱,跑来跟土生土长的自己争农地、争宅子、争圩镇,甚至争坟地,实在是是可忍孰不可忍。一些“土人”绅士开始倡议“乡规民约”,禁止向“来人”出卖田宅,试图用这种方法限制客家人的发展。但毕竟没有不透风的墙,一些家道中落的“土人”禁不住高价诱惑,向客家人出售土地、房屋,这又常常激怒绅董、族长,引来“乡规民约”的处罚,甚至激起来土两族间的冲突。
“来人”和“土人”另一个容易生事的“热点”,是宗教。
俗话说“越俗好鬼”,华南一带的中国人自古就比较重信仰,吉凶祸福,大事小情,往往要寄托、乞求神灵,搬迁到广西的客家人除了传统的祖先崇拜,也同样希望得到各路神明的保佑。
但广西同样是个“神仙遍地”、巫术傩术十分流行的地方,桂中、桂东一带,在清代可谓杂庙遍地。然而这些五花八门的神明大多数是本土化的神仙,尽管他们中很多其实也是“来人”(如雷神本姓陈,是广东海康人;“盘王”则是中原传说中开天辟地的盘古),“宗教解释权”却早已落到“土人”手中。为了不让“来人”落地生根,“土人”常常祭起“神仙术”,借助“神灵附体”等手段,将客家人理直气壮地排斥在本土神明崇拜体系之外,或者借机勒索大量捐赠,这些做法自然又常常成为来土冲突的导火索。在道光三十年的这次“来土之争”前,贺县也曾爆发过一次规模不小的来土械斗,起因正是庙会上来土两族“抢花灯”酿成的是非。
事实上,“粤东客家”进入桂中之初,来土两族间并没有过多激烈冲突,之所以愈演愈烈,一是人丁滋生,人多地少,在贫瘠的桂中很快造成直接利害冲突;二是鸦片战争后,大量广东失业游民、散兵游勇进入广西谋生,而战争赔款造成银价上升,赋税沉重,原本就紧绷的生存链条濒临断裂,加剧了来土两族的生存压力。1849年广西大旱,桂中许多地方颗粒无收,次年又爆发大规模疫情,令桂中民生雪上加霜,加上商路断绝,盗匪横行,为应付各地天地会暴动,官府又在正赋外增加捐税,“来人”和“土人”不得不为了生存,为了多争一口米粮,把钢刀挥向争食的“异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