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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部:因公乘飞机须首选国内航空公司

2014-06-07 11:05:57 点击: 来源: 网络转载 反馈
导读:公务出行乘飞机的规定越来越细,能买几折票也有了明确标准。 继省部级人员可以乘坐飞机头等舱、不得乘坐包机等规定出台后,昨日,国家财政部及民航局联合发布...

  公务机票购买新规

  ● 各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工作人员,以及使用财政性资金购买公务机票的其他人员(简称购票人),国内出差、因公临时出国购买机票,应优先购买通过政府采购方式确定的国内航空公司的优惠机票。

  ● 国内航空公司按政府采购合同约定给予公务机票优惠。对于市场折扣机票,各航空公司按国内、国际机票各航班舱位的折扣票价给予9.5折优惠;对于市场全价机票,则分别给予全价票价的8.8折、8.5折优惠。

  ● 因公临时出国时,应选择直达目的地国家(地区)的国内航空公司航班;没有直达航班的,应选择国内航空公司航班到达的最邻近目的地国家(地区)进行中转。因中转1次以上(不含1次)等特殊原因确需选择非国内航空公司航班,以及因最邻近目的地国家(地区)中转需办理过境签证而选择其他邻近中转地的,应当填写《乘坐非国内航空公司航班和改变中转地审批表》,事先报经单位外事部门和财务部门审批同意。

  ● 购票人应当做好公务出行计划安排,尽可能选择低价机票,原则上不得购买全价机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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