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谈作案动机】
“只是想要他难受”
新京报:一审时,公诉人称,你是有预谋地采取投毒的方法杀害黄洋,杀人行为是“直接故意”。而你则辩称投毒是想恶作剧捉弄黄洋,你现在还坚持这一说法吗?
林森浩:是的,这是事实。
新京报:恶作剧为什么要针对黄洋而非其他舍友?
林森浩:因为当时黄洋正好讲到愚人节要捉弄人的话,加上平时和黄洋也经常互相开玩笑。
新京报:你想用恶作剧对黄洋造成怎样的“惩罚”?
林森浩:只是想要他难受,仅此而已。如何难受,我也没往下想。
新京报:一审时你提到和黄洋只是彼此“有些看不惯”,并无直接矛盾。看不惯有哪些?最反感的是什么呢?
林森浩:其实黄洋这人,我并不讨厌,还(和他)聊理想、人生。
看不惯的事,如黄洋开玩笑都喜欢占上风,我不喜欢占下风。譬如他和导师出去吃饭,回来老是要说教,说做人要吃亏。我想你自己为什么不肯吃亏,无非也就是这点小事情。
新京报:起诉书称你“因琐事与黄洋不和”而逐渐对他“怀恨在心”,“琐事”你觉得具体指什么?
林森浩:起诉书指控的因生活琐事怀恨在心,这不存在。如旅游的事(一审公诉方提到黄洋在提议毕业旅行时曾语言冲撞林森浩),要不是检察官说起,我都不会想起。有时候,我躺在床上,让黄洋帮我取一下手机递给我,黄洋会做,但会不情愿地说一句,“不要支使我”。所以根本不能说怀恨在心,不会有这种芥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