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3年,陈健伙同北京市公安局副局长李敏等谋划利用职务之便,帮助原中国首钢国际贸易工程公司副董事长、总经理周北方办理妻子和女儿赴香港定居,得到周的贿赂20万元港币。陈健还利用职务之便,在帮助某公司贷款中,受贿3万美元。1996年11月,陈健被判处15年徒刑。
王宝森秘书阎振利 会“来事儿”的偷车贼
据亚心网报道,阎振利原是市财政局的干部,曾因偷盗摩托车,被公安机关拘留,受记过处分。据说,当时任市财政局长的王宝森对其并无好感。阎振利很会“来事儿”,他“积极报名支援西藏建设”,每次回京休假总要去看望王宝森,还带上些“土特产”。回京休假他也闲不住,帮王宝森安装浴盆,买电视机,揽下王宝森的不少“家务事”。一来二去,赢得了王宝森的好感。王宝森当上了副市长,当阎振利从西藏返京后,王宝森辞去原秘书,点名要来阎振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