程序合法合规 会后进行风险评估
在该公告发布后,不少争议指向此次听证会的程序问题。对此,广西物价局回应称听证会的程序合法合规。
该局相关负责人表示,按照《政府制定价格听证办法》的相关规定,4月10日,该局在《广西日报》和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门户网站上向社会公告了听证会参加人、旁听人员、新闻媒体的名额、产生方式及具体报名办法,随之在广西东、南、西、北、中五个方位5市,从符合条件的报名者中随机选取了10名消费者;除邀请5家媒体外,还从报名媒体中随机选取3家媒体参加听证会。继而在4月30日发布第二次公告时,把听证会的会议材料送达各听证参加人。送达的听证材料包括广西高速公路基本情况、现行收费标准及与邻省的比较、调整收费政策的原因和法律法规依据、政策调整的影响分析等内容。
同时,按照2014年1月1日施行的《广西壮族自治区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的有关要求,交通主管部门会同物价等部门已先期进行了决策调研、咨询论证,召开听证会是落实第三步程序——“公众参与”。听证会之后,也会按照程序开展意见分析、风险评估、上报等工作。
针对此次公告发布后引发的种种意见和看法,该局相关负责人诚恳表示,工作中也确有做得不到位和一些表述不很妥帖的地方,今后将加以改进和完善。该负责人说,这次限于名额不能来参加听证会的媒体,如报道需要,将提供听证会的相关材料,并且对采访工作给予积极配合。
该局相关负责人表明,此后将在认真分析、总结此次听证会组织工作情况、经验的基础上,不断改进和提高工作质量与水平。一是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和自治区有关法规,坚持严格依法行政;二是更加自觉接受社会监督和媒体监督,更广泛更有效地虚心听取和集纳各方意见。随着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今后将有更多决策决定需要举行听证会,为更高效的集思广益,在听证会公告发布阶段,该局将尽量多发布相关政策依据及原因,并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增加参加听证会的媒体名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