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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省盐务局:食盐专营政策目前没有变化

2014-06-07 11:05:52 点击: 来源: 网络转载 反馈
导读:4月21日,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在官网发布消息称,根据《国务院关于第六批取消和调整行政审批项目的决定》和《国务院关于取消和下放一批行政审批项目的决定》,决定自文件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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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记者随后从省盐务局审批办了解到,“三证”审批权下放到我省盐务部门,其实在去年年底前已完成。具体时间表为:2009年食盐批发许可证审批权下放到我省,2013年上半年食盐准运证审批权下放到我省,2013年下半年食盐生产许可证审批权下放到我省。S7N老兵苑

  目前我省有莺歌海盐场、东方盐场、海南晶辉盐业有限公司(食盐加工)等3家食盐定点生产企业取得了食盐生产许可证;包含海南省盐业总公司在海口、三亚、儋州等8市县设立的分公司在内的29家企业,取得了食盐批发[含转(代)批发]许可证;而食盐准运证实行一车一证制,比如某个食盐生产企业,要运输一车盐前往批发企业,或者批发企业运输一车盐去销售点,都要申请准运证,备案登记,否则就是非法运输行为。S7N老兵苑

  商家擅自抬高食盐销售价格将受处罚S7N老兵苑

  据了解,近两年我省每年生产的食盐都在5万吨左右,这个产量只能基本实现自给自足,去年为满足市场需求,我省还从外省引入了少量的食盐。S7N老兵苑

  昨日,记者走访了海口大街小巷多家食盐销售点,发现社区小卖店最常见的食盐品种是500克装的加碘食用盐(一级),零售价格为1.5元/包,而在一些规模大的超市或商场,食盐品种则比较丰富,除了这种1.5元/包的加碘食用盐(一级),还有300克装的日晒精制盐,售价为2元/包,除了我省食盐生产企业生产的食用盐,还有浙江等地企业生产的竹盐、加碘低钠盐等产品,售价2.3元/包至5元/包不等。S7N老兵苑

  关于食盐价格的问题,省盐务局相关负责人表示,《办法》的废止不会带来价格管理机制的改变,根据《海南省盐业管理实施办法(修正)》规定,食用盐的出场价、批发价和零售价及运销环节费用,按物价主管部门核定的标准执行,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提价或者压价。根据我省有关规定,一级纸塑小包装食盐(加碘)零售价格每包为:300克1.2元,500克1.50元,1000克2.70元,擅自抬高销售价格的商家将会受到处罚。S7N老兵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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