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心提示:战争还有另一面,没有歌曲、也没有笑话去讥讽。战斗不仅愈发激烈,也更为险恶。我们和北越军都已经习惯残暴冷血。第一营的一位无线电员被敌军巡逻队抓到了,捆起手脚用棍棒击打,最后一枪打死。
战争还有另一面,没有歌曲、也没有笑话去讥讽。战斗不仅愈发激烈,也更为险恶。我们和北越军都已经习惯残暴冷血。第一营的一位无线电员被敌军巡逻队抓到了,捆起手脚用棍棒击打,最后一枪打死。他被抓三天之后,我们在翠峦河河面上发现了他的尸体,他的手脚依然被绳子捆绑着,后脑门上有子弹穿过的洞。另一团的四名海军陆战队队员被捕,后来在一个坑里发现了尸首,他们也被绑着,头颅被凶手的子弹打爆。一位名叫亚当?辛普森(Adam Simpson)的黑人军官——匡蒂科的校友,带领的一支28人巡逻队遭遇了埋伏,敌方北越军共有200人,这支巡逻队几乎全军覆没。如果北越军不至于连伤者也赶尽杀绝,恐怕还能多几个生还者。北越军从埋伏中跳出来,冲向倒下的海军陆战队队员,只要看到有生还迹象,立即开枪打死,我那位校友没能逃过一劫。最后死里逃生的两位队员是躲在已经牺牲的队友尸体下面装死,由此才虎口脱险。
我们以牙还牙,有时是出于功利意图。大家众所周知,被俘虏的北越军能活着走到战犯营的少之又少,上报的消息一般是“试图逃跑故开枪射死”。有些连队都懒得去逮捕战俘,只要看到北越军就取其性命,有些越南人只不过是嫌疑人也难逃厄运。后者一般都算作已死敌军,因为有不成文规矩——“如果对方死了,又是越南人,那就算作北越军”。
在战争中,一切事物都快速变质腐烂:尸体、皮靴、帆布、金属和道德。或烈日骄阳,或风吹雨打,我们在陌生的沼泽地和雨林之中战斗,人性渐渐不见踪影,就像步枪枪管里的防护粉消耗殆尽。我们的战斗是最为残酷的一种冲突类型,是人与人之间的相互杀戮。这不是欧洲那些规规矩矩的作战,而是在无规矩无法治的蛮夷荒野之地,为了自我生存而互相残杀。这场战斗,是战士为了保住自己和身边战友的性命。出于这份个人情感,他们不在乎杀了谁、杀多少、怎么杀。有些人批判其残暴之举藐视文明战争应有之金科玉律,他们对此嗤之以鼻,这些战场伦理准则企图为原本就没有人性的战争盖上人性的遮羞布。
依照那些“交战条例”,如果朝正在奔跑的越南人开枪,符合道德规范;但如果朝站立或行走的越南人开枪,就有违道德伦理。如果近距离射杀敌军战俘,不合规矩;如果狙击手远距离射杀除了被捕已经没有还手之力的敌军士兵,则合情合理。步兵用白磷手榴弹炸毁村庄,于法不容;可如果战斗机飞行员朝村子扔汽油弹,则无甚不妥。伦理成了距离和技术层面的问题。如果你用先进武器远距离杀人,绝对不会违背伦理。而且华莱士?格林尼将军颁布的令人血脉贲张的命令:干掉北越军。在那个爱国主义高涨的肯尼迪时代,我们扪心自问:“我们可以为祖国母亲做些什么?”祖国母亲回答:“干掉北越军。”这就是策略,这就是我国部队高层精英能构建出的最佳策略:有组织屠杀。不管有无组织,屠杀就是屠杀,因此,谁还去说什么规矩伦理,而且这场战争原本就没有规矩伦理。
十一月中旬,我主动提出要求,于是转到第一营的一个连队。我对战争的幻想早就烟消云散了,虽然没有不切实际的梦,不过还是主动要求加入连队。原因不一而足,最首要的是枯燥乏味。除了记录伤亡人数,我实在无所事事。我觉得一无是处,其他人在冒着生命危险战斗,我却待在后方毫发无损,心中着实羞愧难当。我不否认,前线仍旧对我很有吸引力。不论战争是对是错,战斗总有一种磁力。战火之下,似乎能活得更有滋有味,脑袋更灵敏锐光,思维更清晰敏捷。也许还有一种反作用的力量,心驰神往中夹杂着排斥厌恶,希望期盼之中又有些失魂落魄。你发现自己已经到了情绪崩溃的边缘,那种晕头转向不是喝杯酒或嗑粒药就能匹敌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