还有古代的房地产,就是在繁华地段买一块地皮(或者动用职权霸占一块地皮),然后在上面盖门面房,对外出售或出租。
像宋朝名将岳飞在江西九江和浙江杭州都经营过房地产,只是经营所得主要拿来补贴军用和兴办教育。但是别的文官武将可不像他这样高风亮节,赔了,用公款冲账;赚了,自个儿笑纳,再给同僚和下属发点儿红包。
民间年终奖,老板说了算
民国时期,商店的伙计、作坊的工匠、公司的职员、当铺的朝奉,一般都能拿到年终奖。他们的奖金是和“单位”效益及个人表现挂钩的。
民国时期的作坊或商铺有许多学徒,这些学徒没有工资,但到了岁末年终奖是少不了的,多则二三十块大洋,少则老板会请他们吃一顿。这种以浮动奖金和红包为主的形式类似于今天。
至于公司的员工,要看受奖人的级别和发奖人的器量,更要看当年单位的效益和大伙的工作表现。同在一个工厂,经理能拿上千块大洋的年终奖,小职员和普通工人则只能拿到几十块或几块大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