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没在中国卖烧烤”
“当我还是孩子的时候,我向母亲抱怨我的孤独。母亲常常说:‘你不是半白半黑。实际上,你非常幸运,因为你代表了两种文化。’她是对的。”
“身份认同”是一直是困扰着马克的问题,这问题随着他一起走过肯尼亚、美国、中国:在部落关系至关重要的肯尼亚,他是混血儿。在美国,他是黑皮肤的犹太人。在中国,他是外国黑人。这让他觉得:自己一直是“局外人”。
在某种程度上,马克·奥巴马是“逃”到中国的。他在自传小说中写道:2001年,9·11恐怖袭击发生后,美国普遍滋生着一种幻灭的情绪。主人公戴维决定“去大地的尽头,去那个在精神和经济两方面都发生着变革的地方”。
现实中,他自己也选择了东方。因为“9·11”事件,身为混血美国人的马克遭到排挤,最终被工作多年的公司解雇。一天,马克在佛罗里达州的咖啡厅看到,一本杂志写如何去中国教英文的事。“重新开始我的生活。”他想。
2002年夏,马克参加了一个美中文化交流项目,到深圳一所小学教英语。出发前,他在自己的手臂纹上一句古希腊神殿石柱上的箴言:“认识你自己。”
当抵达那个神秘的东方国家,他才发现自己,首先要重新认识的却是这个文明古国。在他原本的印象里,那些黄脸孔们还穿着统一的毛时代服装,他们还会派上很多警察看自己。
他眼前的深圳,却是一个热闹的大都市。他仍记得那次深圳孤儿院之旅。一个孤儿用黑黑的眼睛凝视着他,紧紧抓着他的手指头不放。“那时候,她不想我是美国人还是中国人,是黑人还是白人,她只想要爱。从那个孩子抓我的手指后,我跟中国有了关系,孩子让我留在中国。”
他开始教孤儿钢琴,和他们游戏。不久之后,他在深圳认识了一个河南女孩,两人结了婚。于是,本来只打算待3个月的马克·奥巴马,在这个东方国度一待就是12年。
很长时间里,美国总统的弟弟只是一个在深圳生活的普通人。他不开车,只坐公交地铁,有时骑自行车,到莲花山爬山。不过,随着哥哥成了美国总统,他担心的事发生了——媒体又开始关注他的私人生活。
2008年,一则新闻出现在报纸上,称马克是一家深圳烧烤店的老板。“我只认识烧烤店的老板,从未在那里工作过。”看到新闻,马克很诧异,但他不愿接触媒体。直到“奥巴马的弟弟在中国卖烧烤”的消息街知巷闻,他才感觉到事态严重:“有一些人比较聪明,他们喜欢用我‘奥巴马’的名字宣传。”——他感觉自己被利用了。
在中国半年后,马克与人合伙开了一家管理咨询公司。后来,他又陆续在香港和深圳创办了两家自己的公司。他希望吸引中国的商人到美国和肯尼亚投资,也希望吸引肯尼亚和美国的商人到中国投资。
一开始,他不太了解“中国作风”。一次马克的美国客户打来电话,要他在深圳找一位律师帮忙。他的中国朋友对此的反应却是:“你们美国人总是讲法律,太较真。在中国,我们只有非律师不可的时候才用!”
马克开始帮助中国商人适应国际规则。他帮他们撰写广告文案,帮他们增加产品的国际传播效果。也有中国商人找到马克,让他帮忙向美国总统疏通关系,便于自己在美国做生意。马克会客气回复:“第一,我的名字是狄马克(他的中文名),不是‘奥巴马的弟弟’。第二,我只代表我自己,不代表别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