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议四,在重申我对南沙及其附近海域拥有绝对主权的外交表态之外,特别以仁爱礁为圆心,以12海里为半径画一个圆,在地图上以红线表明,圆弧以内即为我领海,任何国家的船只未经我国允许,擅自闯入都将视为侵略,我将依《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防法》行事。
建议五,对外宣布为了保障途经南海海域及空域所有船只和飞行器的安全,我们将筹划在仁爱礁设立观通站或海难、空难救济点,希望得到国际社会的理解和支持。
建议六,在多次外交警告无效的情况下,我们还可以对外宣布仁爱礁将有军事用途,出于人道主义的考虑,提前告知菲当局,尽快撤离在仁爱礁上的人和物,否则后果自负。
建议七,菲律宾若继续在仁爱礁挑事,我们不仅要收复对仁爱礁的实际管控权,还要适时收复其他被菲律宾掠夺走的岛礁的管控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