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对敏感信息怀有本能的好奇心,这很正常,但决定采访什么和不采访什么,先看新闻价值的大小,其次要看是否符合新闻职业道德。属于采访“红线”的东西,记者不能逾越。至于何为“红线”,那就是法律明令禁止的区域。我国《保守国家秘密法》及相关规定,就对新闻采访活动设置了相应的禁区。禁区即火炉,记者逾越了法律“红线”,违背了火炉法则,不仅要受到新闻伦理的拷问与谴责,还要受到法律的制裁。美国记者在上海偷拍我国军事禁区,显然违背了新闻采访的火炉法规,从一个侧面暴露出这个美国记者所供职单位新闻职业道德的缺失。
军事机构往往是国家秘密最集中的区域,美国记者到中国军事机构附近偷拍,表明他非常清楚自己的行为为中国法律所禁止。这样明知故犯的“采访”活动,在美国同样也要受惩罚。2007年,凤凰卫视记者闾丘露薇在博客讲述了自己在美国的采访经历:“有同行不听警察的话,硬是一只脚踏在了警戒线上,结果,被警察一把提了出去”,“好几次在国外采访,原本打算在酒店的大堂拍摄领导人进进出出,结果酒店的保安把我们赶出了大堂,因为酒店是私人领地”。没有涉及军事管理区,警察和保安已经对记者的越位采取行动,美国记者在中国军事管理区门前偷拍,遭到截停,捍卫的正是中国的国家安全,合情合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