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悍马”的生产厂家——美国通用汽车公司宣布破产重组,“悍马”遭受重创,其保留的生产线只为满足军方的微量需求——2010~2012年间只有2526辆的订单。
与“悍马”形成鲜明对比的是,作为我国军队专用战车的划时代车型,自2007年起,“猛士”以其卓越的性能闪亮登场,开始陆续装备部队,军事价值日益凸显。目前,有数千辆“猛士”已经交付给解放军、公安、武警部队,并在多次任务中发挥了重要作用。
从我军的实际情况来看,“猛士”的成功研制,标志着我军地面部队已拥有第三代高机动性军车,意味着我军实现了军车从单纯的运输保障到战斗运输一体化的跨越,是我国军车发展的“里程碑”。“猛士”将成为我军陆、海、空一体化联合作战的重要武器装备之一,在国防建设、战争和非战争军事行动中扮演越来越重要的角色,发挥越来越重要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