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完善
金融
市场体系
近年来,我国金融业改革和发展取得了明显成效,服务经济发展能力不断增强,但也存在金融机构经营方式总体粗放,农村金融和中小金融机构发展相对滞后,金融体系对实体经济和民生改善支持不够等问题,亟须加大改革力度。金融改革内容非常丰富,今年的重点是做好以下3件事。
第一,放宽市场准入。金融业虽有其特殊之处,但本质上仍是竞争性行业,同样需要通过竞争促进服务改善,通过市场优化资源配置。要在加强监管前提下,放宽市场准入,允许具备条件的民间资本依法发起设立中小银行等金融机构。这一方面可以增加一些熟悉当地情况、特色鲜明的基层银行,以缓解小微企业、“三农”等融资难、融资贵的问题;另一方面,可以使金融业回归竞争性行业的本来面目,形成一个各种市场主体共同参与竞争的金融生态,为促进实体经济发展提供有力支撑。这项改革,要逐步积累经验,积极稳妥推进。
第二,推进利率市场化。利率市场化就是将资金价格的决定权交给市场。目前,绝大多数的资金价格都已市场化,无论是股票、债券还是贷款的价格均已放开,只剩下存款利率上限这最后一道关口。实际上,一些金融机构为规避存款利率管制,发行了不少理财产品,一定程度上扩大了市场化定价的范围。要继续推进利率市场化,扩大金融机构自主定价权。需要把握好两点:一是利率市场化是一个系统工程,单兵突进式的改革难以成功,需要与相关方面改革协调推进。二是利率市场化赋予了市场主体更多自主权,金融机构和企业要加快完善公司治理,强化财务硬约束,不能不顾成本,盲目竞争,搞利率大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