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2日,安徽省政府发布通知,决定推行省级行政权力清单制度。这是继广东、湖北、浙江等地之后,又一个开展此项制度的省份。
十八届三中全会决定提出,推行地方政府权力清单制度,依法公开权力运行流程;国务院总理李克强在今年2月的省部级主要领导专题研讨班上也强调,要处理好政府与市场的关系,逐步建立各级政府的权力清单制度。
中央层面的推动,让地方陆续部署开来。目前,广东、湖北、浙江等地开始在各地展开试点。至今年3月,浙江已宣布在全省全面推行权力清单制度,并于10月底之前,完成省、市、县三级政府部门权力清单的公布。
“做这个是为了更好的厘清权力边界,我们行使权力对社会进行干预的时候才有一个清醒的认识”,中国人民大学宪政与行政法治研究中心执行主任莫于川表示,首先应当明确政府权力清单是具备双向指导功能的规范性文件。
安徽:规范清理好77家省级单位
《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推行省级行政权力清单制度的通知》显示,今年将选取有条件的市、县(市、区)同步开展试点,2015年在全省范围内全面推行该项制度,实行“行政权力进清单、清单之外无权力”。
4月初,安徽当地还就此专门召开动员会,确定了清权、确权、确责、晒权、问责等关键环节,并划定了时间表。安徽省发改委主任张韶春在接受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采访时也表示,目前本部门一项重要工作就是正在梳理自身职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