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过查阅资料,编者发现,李世民非常喜欢嫖宿未成年幼女。这个问题,在唐朝不是问题。因为,那个时候还没有“妇女儿童保护法”。所以,那个时候的李世民是有恃无恐啊。
到现在为止,在本书出场的李世民的三位非常重要的女人里面,无一例外都是在未成年幼女时期就被李世民睡过了的。徐惠,12岁被李世民临幸;长孙皇后,13岁嫁给了李世民,被临幸;武媚,名义上是14岁进宫,其实是在13岁就被进宫就被李世民糟蹋过了——武媚是624年生人,637年进宫被临幸的,算一算嘛,637-624=13。看一看,明明是13岁嘛。就是说,武媚是在13岁的时还没有到年满14周岁的未成年时期被李世民糟蹋过了。
这个问题很严重,应该引起现代唐史研究者的关注。
我们应该好好批评一下李世民先生。老李呀,世民啊,你这么做,可不对啊。我们只是喜欢吃雏鸡、乳猪,你怎么喜欢玩雏人呢?你小子,真变态。
当然,作为一个男人,我很羡慕嫉妒恨李世民。生活在唐朝的男人真性福哇。假如谁现在发明了时间机器,可以回到唐朝去,那就舒服了。
那个时候,如果你爱上了一位未成年的小女孩子,那么,为了她免于受到其他流氓的性侵,你可以用爱她的名义明媒正娶正大光明地把她讨回家,合理合法地耍流氓。或者说,这种耍流氓的方法也就是保护她这种小妇女儿童的一种方法。
小徐惠就是在这种保护意识的状态下委身于李世民的。
据历史记载,徐惠跟李世民过得还不错。不仅仅是性生活很和谐,其他的,比方说在文化生活方面过得也很滋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