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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石川:记者举报官员,别跌入“三重门”

2014-06-07 11:44:15 点击: 来源: 网络转载 反馈
导读:15日晚,微博认证为新华社《经济参考报》首席记者的王文志以公民的身份,向中纪委实名举报副部级官员、华润集团董事长宋林包养情妇,并涉嫌贪腐。

  15日晚,微博认证为新华社《经济参考报》首席记者的王文志以公民的身份,向中纪委实名举报副部级官员、华润集团董事长宋林包养情妇,并涉嫌贪腐。去年7月,王文志曾在微博举报宋林在华润收购山西金业资产过程中存在严重的渎职行为,造成巨额国有资产流失。

  不到一年时间,两次举报,可见王文志的决心。与上次相比,王文志这次举报显然更有猛料,除了直指宋林“涉嫌巨额贪腐”,还称宋林包养情妇,并在微博上晒出了宋林与一年轻女子的两张亲昵照。这无疑为网友提供了更多谈资。不过,这次举报是否会重演9个月前的结局——陷入不了了之的尴尬?

  上次举报,宋林所在的华润集团很生气,当天下午即发布声明,称相关举报“存在诸多揣测、臆断乃至恶意诽谤之辞”。而这次,由宋林本人紧急发布个人声明称,“举报内容纯属捏造和恶意中伤”。很显然,宋林直接回应胜过集团回应,由集团背书容易被动,当初媒体人罗昌平举报时任国家能源局局长刘铁男,国家能源局新闻办公室马上斥其造谣,结果招致口实,至今被人揶揄。

  纵观两次回应,有三点基本内容:其一,都称举报内容不属实;其二,都表达了欢迎上级部门调查的意愿;其三,都表示要追究举报人的法律责任。比如上次华润集团的声明称,“本公司亦对一切诋毁、诽谤本公司声誉的言行保留予以追究其法律责任并追偿经济损失的权利”。问题是,9个月过去了,并不见华润集团以及宋林本人拿起法律武器。这一次,宋林表示,“本人亦将通过法律途径对一切造谣诽谤人士及机构追究民事及刑事责任”。不知道会不会确用法律维权?

  为免重蹈不了了之的覆辙,宋林不妨依法维权。简单的一纸声明无法自证清白,赌咒斗狠式的愤怒也赢取不了信任,唯有法律才是维权的最好利器。

  同时,既然宋林和华润集团都表达了欢迎上级部门调查的意愿,特别是宋林,在声明中称“此种行径已经对本人及家人和公司的声誉造成了极大伤害,希望有关上级机构及相关部门尽快进行调查”,有关上级机构及相关部门不妨成全宋林的心愿,快速启动调查,允中守直,以公正调查满足王文志和宋林的诉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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