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兵博物馆文物实物征集
老兵诞生于人民军队的摇篮,传承着红军的血脉,是一支有着光荣传统的英雄部队;中国人民解放军是党最早建立和领导的武装力量,历史悠久,敢打善战,战功卓著,为党和人民建立了不朽功勋。博物馆是彰显新时代人民军队崭新精神风貌的重要窗口、是展现人民军队建设发展历史成就的文化基地、是致敬人民英雄先烈的精神殿堂、同时也是增强全民教育的殿堂。为做好老兵博物馆筹建工作,全面展示党领导人民部队忠诚履行使命的战斗历程和伟大成就,现面向全社会长期征集文物,部队广大官兵、老同志、家属及后代,以及社会各界关心部队建设的友人积极参与。
一、征集内容
土地革命战争时期、抗日战争时期、解放战争时期、新中国成立后各个历史时期,反映部队及其前身建设发展和履行使命历程的重要文物史料。
(一)各个历史时期党、国家和军队领导重要题词、题字、批示、文电手迹,以及视察部队使用过的实物等。
(二)部队在重大战役战斗、军事行动、演训演练、工程建设、会议活动曾使用过的武器装备、档案资料、文电文献、图片影像、手稿书籍,器材工具、设施设备、服装装具、旗帜标识、印章符号、战斗日志、信件、标语、文娱用品、生活用具等。
(三)记录反映部队参加非战争军事行动和支援地方建设的相关物品,如支援地方抗洪抢险、抗震救灾、抗击冰雪灾害和抗击疫情时使用的工具物品和慰问品,地方拥军优属等方面的信件、奖旗、奖状、锦旗、证书等。
(四)部队老领导、老同志口述历史的相关音、视频资料。
(五)部队老领导、老同志和广大官兵获得全国全军颁发的各类勋章、奖章、奖状、奖旗、证书、纪念章以及参加历次阅兵的纪念品、训练道具、学习笔记等。
(六)记录反映部队英模烈士的文电文献、文字资料、图片影像和实物等。
七)反映部队对外军事交流与合作互赠的文物、信件、礼品、影像资料等。
(八)不同时期以部队为题材创作的书籍、报刊、宣传品、印刷海报、艺术作品、影视作品、文学作品等。
(九)其他具有重要历史价值的文物史料。
二、征集要求
(一)藏品捐赠人需保证藏品的真实性及藏品来源的合法性。
(二)藏品捐赠人需对藏品的来源、流传经历、背后故事等有较为详细的了解,并整理成文字资料。
三、征集方式
1.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博物馆条例》等法律法规进行
2.此次征集面向全社会,以无偿捐赠为主,移交、征购为辅,视情组织文物捐赠仪式。
3.藏品经过甄选,被确认征集的,博物馆筹建工作办公室为藏品捐赠人颁发捐赠证书,经甄选不予征集的将原物返还藏品捐赠人。
4.经藏品捐赠人同意,可在藏品陈列展出或公开出版图录时注明捐赠人信息。
5.藏品捐赠人可先通过电话联系工作人员说明藏品简要情况和捐赠意向,通过快递邮寄、直接交送、工作人员上门收集等方式捐赠。
此征集启事长期有效,欢迎关心支持博物馆建设的社会各界及广大官兵踊跃参与文物征集与捐赠活动,并欢迎和接收社会各界、官兵及离退休干部、家属对文物的捐赠和提供文物线索,经过鉴选决定收藏后,将为捐赠文物的单位和个人颁发捐赠证书或收藏证书,并作为博物馆荣誉馆员记入历史档案
四、联系方式
通讯地址:北京市西城区三里河南一巷国务院国资委11号院1号楼117室
电子邮箱 :
手机:13039133737、186864628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