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京报记者调查发现,在成都地价、房价飙升的同时,与李春城关系密切的地产商人在成都南城低价获得大宗土地,李春城家人亦从土地倒卖中获利。
据成都市多名地产商人透露,李春城的弟弟李春明和部分亲属在成都天府新区、双流等地有多个房地产公司,这些公司在房产开发市场上并不出名,但拿地能力惊人。成都行政中心南迁前,李春明在天府新区海洋馆附近,以50万元一亩获得数百亩土地,行政中心南迁,土地价值飙升,李春明以200万一亩把该片土地倒手,获取暴利。
中纪委在通报中亦提到:李春城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其弟经营活动谋取利益。
成都的土地市场上还活跃着一批东北商人,以史振华、刘姓、罗姓商人为代表,他们在成都获得多个土地的一级开发项目。其中来自李春城老家的史振华,还低价获得过2000余亩的土地项目。成都地产界将这些跟随李春城从哈尔滨到成都的商人称作“哈尔滨帮”。
公开资料显示,成都2003年前后发展南部新城时期,多块土地的一级开发交给民营企业,其中就包括多名“哈尔滨帮”商人的企业。其中2块近4000多亩的天府新区地王一级开发项目交给哈尔滨籍一刘姓商人。
一位成都地产商称,2003年,哈尔滨帮刚进入成都,当地地产商人对其并不了解。当时他还奇怪政府为什么要把这两个本应由政府承担的巨大工程让给一家非国资公司。他注意到这家公司的创办人刘姓商人和李春城均是从哈尔滨到成都,“一前一后到成都,一个做官一个做地产,这么巧?”
据财新网报道,史振华曾安排亲属注册房地产公司,于2010年在成都新都区低价拿下一块2000多亩的商业用地,之后与地产公司万科成立项目公司开发。史还在2007年中标了成都市政府新办公大楼部分装修工程,中标金额数千万元。
另外,史振华等“哈尔滨帮”又介入成都市智能交通系统,史振华任亿阳集团成都智能交通有限公司总经理。工程除了由政府财政直接埋单外,还采取“BOT”模式,政府与民企共同经营,利益分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