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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部门公开“三公”经费细化到底

2014-06-07 11:40:09 点击: 来源: 网络转载 反馈
导读:4月18日,2014年中央部门预算集中“亮相”,各部门的“三公”经费预算也同时向社会公布。据不完全统计,截至18日晚上6点30分,已有95家中央部门公布了2014年部门预算和“三公”经费

  此外,在今年中央部门公开的部门预算中,还增加了一张《“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表》(如图,张芳曼制),其中将2014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与2013年预算数、2013年预算执行数分别列示。“将上下年的预算和实际执行数据集中在一张表上,社会公众进行对比更加方便,更有利于各界对‘三公’支出进行监督。”白景明认为。

  扎牢制度的笼子,规范“三公”经费管理

  随着中央八项规定的严格执行,以及厉行节约反对浪费各项规定的出台,制度的笼子越扎越紧、越扎越密、越扎越牢。

  目前,已经出台的《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规定》《因公临时出国经费管理办法》等,对“三公”经费支出规定得非常具体,为今年“三公”经费预算执行打下了更坚实的制度基础。“‘三公’经费预算和实际支出,都应符合这些规定的要求,决不能超标准乱花钱。经费多少,要根据政府公务的实际需要,本着节约的原则来安排。”白景明认为。

  财政部有关负责人介绍,严格控制中央部门“三公”经费支出,是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国务院约法三章要求,促进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工作的一项重要举措。为把这些要求落到实处,财政部会同有关部门进一步完善“三公”经费管理制度,强化因公出国计划审批管理,严格控制因公出国团组数量,降低因公出国经费开支规模;继续实行公务用车编制与经费双向控制,推动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切实降低公务用车运行成本;加强公务接待费管理,对公务接待费预算实行总额控制,全面推行公务卡结算制度,收到了明显成效。

  刘尚希指出,“三公”经费是部门履行职能的必要支出,理应由政府财政负担。如,国家外交外事活动、中央部门开展对外交流合作等产生的出国费用,中央部门履行执法执勤等公务所需车辆的运行维护费用,来访外宾的接待费用等,都属于“三公”经费支出。但公务人员在工作之外的费用,则不在政府支出范围内,也不能让企业或其他渠道代付,否则就容易造成权力寻租产生腐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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