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军队要想在现代条件下更好地完成对空防御作战任务以及建立一支攻防兼备的现代化空军,就必须拥有空中预警机这一不可或缺的力量倍增器。而从我国的国土面积、地形以及面临的威胁等情况来看,最好以高性能大型预警机为主。然而,获得预警机的道路对中国来说,是如此漫长又充满了挫折的荆棘之路。
1997年,中国在详细了解了以色列“费尔康”预警机系统的性能后,认为其性能完全可以满足中国军队对预警机的要求,并且以色列也极力希望向海外市场进行销售,以扩大其在国际军火市场的影响力。在这种有利的外部条件下,中国开始与以色列进行接触,双方开始对“费尔康”系统的引进问题进行谈判。由于中国在90年代初期就已开始引进俄制伊尔-76运输机,对该机的使用及维护方面已经具备了较强的适应能力,因此提出了在伊尔-76运输机或A-50I预警机上加装“费尔康”系统的方案。经过数年的艰苦谈判,1998年,中国与以色列签订了一份4架预警机的合同,由中国提供4架伊尔-76运输机,以方负责在其上加装“费尔康”雷达系统,合同总值近10亿美元,平均每架近2.5亿。
当时,要出口给中国的预警机方案采用三面有源相控阵雷达是世界首创,其性能十分先进,这让处处防范中国的美国当局十分不舒服。根据原计划,A-50I原定在2001年交付第一批2架,2003年交付最后2架。可是,就在第一批机即将交付时,美国突然向以方施加了极大的外交压力,最终迫使以色列撕毁协议,停止了与中国的合作。中国付出大笔外汇和时间后却一无所获,使中国本想在21世纪初装备预警机的计划再一次搁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