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名证人中有2人陈述,自己在毫无反抗的状态下被韩国海警当场打昏在驾驶室中。较早进入驾驶室的两名证人表示,亲眼看见韩国海警将驾驶台上的操纵杆从向前的前进挡直接拉到朝后的后退挡。这在操船中是不允许的,会导致船机损坏。按两名证人所言,船长王小富只是赶紧将操纵杆推回到中间的空挡,结果就遭韩国海警用警棍殴打。
所有7名证人都说,他们都是听到驾驶室里的喧闹动静而来到驾驶室一探究竟的,船长并没有发出召集他们的呼喊。倒是在驾驶室里,他们耳闻目睹了船长在韩国海警棍击下抱头惨叫。
根据韩国海警提供的材料,韩国检方在起诉中称,高大的渔民李祥华对韩国海警做出了夺枪的举动。在法庭上,韩国检方的女检察官向包括李祥华在内的两名证人出示了现场照片,那是从韩国海警的行动录像中截下的画面。李祥华当庭表示,他是在韩国海警开枪后,抬手指着对方质问:“你们为什么打人?还开枪?”照片只是截取了他抬手动作中的一瞬。
颇耐人寻味的是,庭审过程中,主审的韩国女法官对前4名中国证人的发问要比控方的女检察官多得多,并且提问中明显带有不相信这些中国渔民证词的倾向。但随着逐一出庭作证的证人在证词中所反映的事发过程渐渐清晰并且基本能够互相佐证,女法官对后出庭的中国证人几乎不问了。
北京邦盛律师事务所的彭律师是王小富的中方代理律师,他说,与这些初次上法庭作证的中国渔民相比,上次开庭时出庭作证的4名韩国海警的证词显得彼此之间出入和矛盾的地方很多。下次开庭,很可能会拿出韩国海警拍摄的现场执法录像。彭律师表示,其实,他们早就希望韩国法院能公开海警执法的原始录像,但从第一次开庭到现在都快5个月了,始终未能见到录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