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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汉着名词赋家东方朔

2014-06-05 16:23:23 点击: 来源: 网络转载 反馈
导读:东方朔(前154年-前93年),本姓张,字曼倩,西汉着名词赋家,在政治方面仕途也颇具天赋,他曾言政治得失,陈农战强国之计,但汉武帝始终把他当俳优看待,不得重用。

  武帝的姑妈馆陶公主,亦叫窦太主,其夫堂邑侯陈午去世后,守寡多年,已五十多岁。一个卖珠宝的女子经常到她家去,还带了个十三岁的儿子董偃。董偃长得很漂亮,窦太主就把他留在身旁,教他御射术数。到了十八岁他已是个仪表堂堂的英俊少年。他与窦太主出则执辔,入则侍侧,关系非同一般,整个京师都知道他与窦太主的关系,叫他董君。 一天武帝到窦太主家做客,公主激动万分,亲自下厨做菜。武帝坐定后对姑妈说:“希望见见你的主人翁。”窦太主就把董偃引了出来。只见董雇头戴绿帽子,手套皮筒子,跟在公主的后面,对武帝说:“臣董偃,公主家的庖人,冒死叩拜皇上万岁!”武帝见他长得很美貌,也很喜欢,赏赐他很多东西,并喊他“主人翁”。从此,董偃经常与武帝斗鸡走狗,游猎踢球。由于他与武帝关系日趋亲热,董雇名声大噪,京城王公贵戚没有一个不认识他的。

  一天,武帝在宣室设酒宴款待窦太主和董偃。当他们要进入宣室时,东方朔执戟上前阻拦,对武帝说:“董偃有三个罪名可杀:他以人臣的名义,私侍公主,这是第一条死罪。败坏男女风化,搞乱婚姻礼制,有伤先王的制度,这是罪二;陛下正当壮盛之年,须积思放六经,留心于王事,追慕唐虞的政治,仰敬三代的教化,而董偃却不知依经书劝学,反而以靡丽为重,奢侈为称,尽狗马之乐,极耳目之欲,行邪枉之道,径淫辟之路,这是国家之大贼,社会之大害,这是他第三条死罪。”武帝听后,默不作声,过一会说:“我已经摆好酒宴,下次再改吧!”东方朔说:“不可以。宣室是先王的正殿,不是议论正当的国事,不能进去!正是这样,淫乱的事情才渐渐消除下去。不要弄到这样的境地:竖貂教桓公淫乱,后来终究和易牙一同为患;庆父缢死于莒国,鲁国方得安宁;管蔡诛灭了,同室方得治安。”武帝听罢说:“是的。”便下诏停摆酒宴于宣室,改摆在北宫。让董雇从东司马门进去,后又把它改称东交门。赏赐给东方朔黄金三十斤。从此,董偃逐渐失去了宠爱,三十岁就去世了。过了几年,窦太主也去世,董偃与她一起合葬在霸陵。

  东方朔在中国历史上是智慧的化身,游戏人生的典范,他毛遂自荐当了汉武帝的太中大夫,却总感觉怀才不遇,不满汉武帝给他的待遇,声称“用之则为虎,不用则为鼠”,东方朔是非常聪明的一个人,他利用他的聪明把汉武帝哄得高兴得不得了,也把他看不上的权臣玩得不象个人样子。在“伴君如伴虎”的朝堂上,东方朔尽情地潇洒人生。中国古代对隐士分了三级,曰:“小隐隐于野,中隐隐于市,大隐隐于朝”,东方朔被人们称之为“大隐”、“智圣”,他死后据说成了仙,在玉皇大帝的灵霄殿里也有一号,就是这位鼎鼎大名的智圣,在婚姻观上大大有异于常人,《史记》记载:“取少妇于长安中,好女,率取妇一岁所者即弃去,更取妇。所赐钱财,尽索之于女子。”按大学者王立群的解释,说这位东方朔娶妻有三条铁律:一是专娶长安女子,二是专娶小美女,三是一年一换。皇上赏给他的财物,他全部用来打发旧美女,迎娶新美女。王立群评论说:其实,封建社会的男人即使妻妾成群,旁人也不能说一句不是。厌倦了可以放在家里养着,没必要离婚。东方朔不同,他偏要放爱一条生路,看来这个“情场浪子”还是懂得怜香惜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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