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法的基本原则、理念来源于西方国家交往过程中形成的习惯法,海洋法尤其如此,自近代以来,中国一直在学习追赶。今天,中国在包括国际海洋法在内的国际法研究领域,依然与国际一流水平相距甚远。就南海等特定问题而言,中国的研究也显得较为初级,大多停留在呼应、诠释官方立场,很少有能从法理、实证等方面为外交法理斗争提供有力依据的。要想真正赢得这场斗争的胜利,中国就必须提升这方面的研究水平,为法理斗争打下坚实的基础。
与此同时,中国应大力参与相关国际机制的塑造。联合国大陆架界限委员会、国际海洋法法庭等机制是依据《公约》代表几乎全人类行使权力的,中国公民也有不少在其中担任要职,其公正性和权威性得到国际社会广泛认可。中国应适当引导国内舆论,避免各类“阴谋论”的猜测。对于菲律宾的仲裁,应理性对待,不宜随意将对菲律宾的愤怒和情绪发泄到国际海洋法法庭及仲裁法庭上。无论在庭内,还是庭外,中国应抓住一切机会,认真做好仲裁法庭的工作,并向法庭及整个国际社会宣扬中国的立场及主张,变被动为主动。
二是要从总体海洋战略的高度统筹国际法斗争,全盘衡量利益得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