然而,距离承包期结束还有4年的时候,同兴镇国土所提出要征用这个地块建设办公楼。2012年7月30日,没有得到一分钱补偿的焦学好被国土部门要求“限期搬离”。让焦学好心痛的是,自己摆放在场地上价值近20万元的机械设备、建材,以及焦学好专门架设的三相电遭到“阻止”,不让搬走。2013年年初,同兴镇国土所强行动工建设。
焦学好向记者提供一份当年同兴镇国土所“建设用地批准公示牌”的照片。记者看到一份灌云国土资拨(2012)4号的批准用地机关及批准文号,上面显示,这个用地建设项目名称为“同兴国土资源所服务中心楼”的批准用地为1994平方米。而现在实际占地面积约5333平方米,超过县国土局批准用地将近2倍。
回应之一:“多占”土地仍然可以种农作物
那么,同兴镇国土所究竟有没有多占用土地呢?同兴镇国土所所长茆一峰予以了否认。茆一峰解释,建设国土所办公楼是经过层层审批的,不存在“多占”。而面对已经被国土所圈进来的3000多平方米土地,茆一峰称,目前这块地还可以用来搞农作物生产。
对于茆一峰的这个解释,焦学好并不认可,他说,所谓的国土所院内的这块农用地,土层已经毁坏,已经不适合在上面种植农作物。“再者,即便是能种植庄稼,难道国土所会‘兼职’搞农业生产?”焦学好称,这个解释很滑稽。
回应之二:办公楼超标因合并人员没到位
按照国家《党政机关办公用房建设标准》规定,县级直属机关科级及科级以下分别是9平方米和6平方米,对照这一标准,同兴国土所的人均办公面积太过“奢侈”。对此,茆一峰称,现在的同兴镇是由原来的同兴镇和伊芦乡合并而成,到今年下半年,原来伊芦乡国土所工作人员就会搬过来办公,国土所将多出10多人,到时候人均面积自然就会降下来。
茆一峰最后还告诉记者,对于焦先生反映的问题,县政府部门已经调查。不过,昨天下午记者在与灌云县政府办联系后,一位工作人员告诉记者,他们根本就没有听说过此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