改“大水漫灌”为精准扶贫
精准扶贫是此次扶贫机制改革的核心。实施精准扶贫即对象精准、目标精准、政策精准、帮扶精准、考核精准。
按照国家和省制定识别方法程序,通过建档立卡把贫困人口和贫困村识别出来,搞清楚他们都在哪里,并分析致贫原因,为制定脱贫规划和支持措施奠定基础。对贫困户实行动态管理,脱贫一户、销号一户。
项目审批权力下放
12号文件强调:“除中央有明确规定需要省级组织实施的竞争性项目外,所有项目审批权限一律下放到县市,由县级政府或同级扶贫开发领导小组负责审批;所有项目备案权限一律下放到市州,由市级扶贫部门审核备案。”
两个“一律下放”,是落实省负总责、市州主导、县抓落实的扶贫管理体制,厘清省市县三级的职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