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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沁阳不救遇难同事民警涉妨碍作证罪被刑拘

2014-06-07 11:07:26 点击: 来源: 网络转载 反馈
导读:5月6日,河南焦作市检察院检察长向记者证实,在沁阳市公安局原纪检书记张学林车祸死亡一案中,未对同事施实救援的沁阳市公安局民警麻纪东已于几天前被焦作市公安局刑事拘留。

  5月6日,河南焦作市检察院检察长向记者证实,在沁阳市公安局原纪检书记张学林车祸死亡一案中,未对同事施实救援的沁阳市公安局民警麻纪东已于几天前被焦作市公安局刑事拘留。

  据沁阳市公安局交警大队事故认定书,2013年2月11日(农历大年初二)21时20分许,王浩斌驾驶豫HGX444号(本田越野)小客车在结冰路段行驶时,思想麻痹,遇情况采取措施不当,驶入左侧,与相对方向张学林驾驶的豫HQ33H(力帆)小轿车相撞,造成王浩斌、张学林、沈小正、李玲受伤,张学林经抢救无效死亡、两车损坏的交通事故。肇事后王浩斌逃逸。(下简称“2·11交通事故”)其中王浩斌为沁阳市政府机关事务管理局保卫科长,张学林为沁阳市公安局原纪检书记。

  张学林的妻子吕爱平告诉记者,在这次事故中,沁阳市公安局西万派出所民警麻纪东就坐在王浩斌驾驶的豫HGX444号本田越野肇事车上。但是,车祸发生后,麻纪东不仅未对被撞车上处在生命危险中的同事沁阳市公安局原纪检书记张学林实施救援,反而趁事故混乱之际悄悄离开了事故现场。事故发生数月后,麻纪东才在沁阳市检察院的调查中浮出水面。

  早前,沁阳市公安局纪检书记李小虎在接受记者电话采访时证实了此事。李小虎说,作为警方工作人员麻纪东因未履行应尽义务,公安局纪委调查后决定给予其行政记大过处。

  2月18日,沁阳市人民法院公开审理了沁阳市公安局原纪检书记车祸致死案。庭审后,受害方律师及家属就沁阳市公安局处理该案时存在的问题提出十二点质疑:其中包括,沁阳公安局为什么会在事故发生2个月18天后才立案调查;沁阳公安局为什么频频用“事后说明”解释现场处理事故交警存在的种种漏洞;沁阳公安局为什么放任事故重要证据灭失;警方人员为什么要帮助隐瞒肇事车辆上乘座人,帮助肇事司机逃避酒精检测,以及肇事司机王浩斌病情鉴定涉嫌造假等问题;家属甚至质疑,目前的肇事者王浩斌究竟是不是真正的肇事司机,有什么证据证明王浩斌就是肇事司机,肇事车上是否有重要官员等一系列问题。

  焦作市人民检察院督查专员张南京也认为,此案应有重大隐情,只有成立专案调查组真正深入调查才能最终揭开谜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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