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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有微博 中国历史民众都如何举报问题官员

2014-06-05 16:54:05 点击: 来源: 网络转载 反馈
导读:中国古代政治上的监察,是以君主任用御史作耳目开始的。御史,最初是王室事务总管的属官,以后逐渐演变为中国专制社会监察官的一般通称。

  各朝举报制度

  除了各朝出现了不同的举报“工具”,各朝代举报的制度也有所不同——

  唐朝:知而不报会获刑

  “唐代的律法已经比较完善了,此后历代均以唐朝为楷模,律法上多为沿袭。”张仁善介绍说。唐朝的举报叫“举劾”。举劾是指唐朝监察机关、各级官吏代表国家纠举犯罪的诉讼。

  在唐律里,不举报是犯罪的。如果知道一个人谋反且有辱皇家威严,犯下大逆不道罪责时,却不去举报,那么不告发的人将被处以绞刑;知道一个人有谋反罪责却不举报时,将被流放两千里。此外,如果知道有人盗窃、杀人,或者知道邻居有人犯罪了,主管官知道下属犯罪了,都要去举报,否则都会处以各种刑法。

  但是,也别以为在唐代,举报制度就如此严明,在唐代有些人你是不能报的,即便有理,你报了也要获刑。唐代有“同居相为隐”的原则,就是说亲属之间,除了谋反等严重犯罪,你是要替他隐瞒,不能举报的。唐律规定卑幼者告尊长,即便你说的都是事实,被告视同自首,而告者有罪。

  至于告祖父母、父母,以及奴才告主子的都要处以绞刑。还有那些80岁以上、10岁以下的人,以及身体有残疾的人,他们基本也都没有举报的权利了。在押囚犯一般也不许举报别人,除了监狱官吏虐待囚徒,或者知道他人有谋反等严重犯罪。

  匿名举报挨50大板

  “唐朝举报一定要实事求是,否则诬告反坐,就是依照所诬他人罪的性质与轻重,反坐诬告者罪。”张仁善说道。

  除了禁止诬告外,唐朝还严禁投匿名信举报,违者打50大板,或者流放两千里。替人写诉状添油加醋,与事实不符的,也要打50大板。另外,唐律还禁止越级诉讼,特殊情况下允许直诉。按照规定必须自下而上,由县到州,再到中央举报。对于越级上诉,以及官府受理者,各打40大板。但对于“谋反逆叛”等严重犯罪,不受此限。

  对于案情较重,又有冤屈不能申诉者,可以不按流程,径直向中央有关部分甚至皇帝告状。因此唐律规定三种直诉的形式有:邀车架、上表陈情、击打登闻鼓。

  “但是,邀车架可是要付出相当大的代价的,因为冲突皇帝仪仗也是要治重罪的,除非那些冤屈特别重的人,已经豁出去了,一般人还是不敢通过拦皇帝的轿来告御状的。”张仁善告诉记者。

  而且唐朝为了避免诬告案件的发生,还推行一种特殊的慎告制度——“三审”,即司法机关要求告发人经过三次慎重的考虑,然后才受理。司法官在接受告发之初,都向告发者交代清楚诬告反坐的责任,令其回家考虑,如此三次,如果还是坚决要告发的,这才受理。

  明朝:民众可将贪官污吏“绑缚赴京治罪”

  明朝,朱元璋认为元末社会动荡的主要原因就是统治者在政治上过于宽纵、姑息,造成政权衰亡、天下大乱,明朝时,朱元璋对举报十分重视,他赋予民众将贪官污吏“绑缚赴京治罪”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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