访谈嘉宾:刘仁文 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所研究员、刑法室主任
日前,复旦大学177名学生给上海高院写“求情信”,为“复旦投毒案”犯罪嫌疑人林森浩求情“免死”一事,引发热议。“求情信”是否发挥作用,该如何看待“求情信”,以及围观者的心态?
“求情信”更像“法庭之友”
1、 :目前的舆论两极分化比较明显,支持者认为,复旦学子有权表达对“死立决”的态度。质疑者认为,复旦学子的同情心用错了地方。你怎么看?
刘仁文:从言论自由的角度看,对同一个公共事件持不同观点,是完全正常的。
即便在美国,尽管死刑只是作为一种极其例外的象征性刑罚而存在,但如果要判处或执行一个人的死刑,“反对死刑”和“支持死刑”的声音都会通过各种渠道发出来。
但是,在“复旦投毒案”判决时,社会上似乎只有支持死刑的声音,而没有反对死刑的声音。所以,从这个角度看,能出现这样“救人一命”的声音,总的来说还是件好事。
值得深思的是,我国的“死刑”有很强的文化基因。比如,尽管“求情信”出来之后引发了不同的争议,但对复旦师生进行指责的声音还是占很大比例的。同时需要反思的是,为什么仅仅把“求情信”寄给法院这样一种正常的民意表达,就会受到如此大的反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