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51年9月8日,美国等一些国家在排除中国的情况下,与日本缔结了“旧金山对日和平条约”(简称“旧金山和约”),中国政府一贯坚决反对。“旧金山和约”签订前,周恩来外长曾发表严正声明:“对日和约的准备、拟订和签订,如果没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参加,无论其内容和结果如何,中央人民政府一概认为是非法的,因而也是无效的”。“旧金山和约”签订后,周恩来外长于1951年9月18日再次发表声明指出:“美国政府在旧金山会议中强制签订的没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参加的对日单独和约,……中央人民政府认为是非法的,无效的,因而是绝对不能承认的”。声明明白无误地表明,中国从未承认“旧金山和约”关于中国领土的任何规定,其中自然包括钓鱼岛。这一立场也同样适用于美、日等国此后依据“旧金山和约”对钓鱼岛的非法托管、私相授受等行为。中国对钓鱼岛的主权要求是一贯的,明确的,从未有丝毫改变。
在这一轮“舆论反扑”中,日本抓住貌似对日本有利的个案大做文章。如,日方反复强调1958年和1960年中国出版的《世界地图集》中将钓鱼岛划为日本冲绳领土的一部分。
既然说到了地图,我们愿意拿出足够的篇幅,讲讲有关地图方面的事实。
1579年(明万历七年)明朝册封使萧崇业所著《使琉球录》中的“琉球过海图”、1629年(明崇祯二年)茅瑞徵撰写的《皇明象胥录》、1767年(清乾隆三十二年)绘制的《坤舆全图》、1863年(清同治二年)刊行的《皇朝中外一统舆图》等,都将钓鱼岛列入中国版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