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华国锋点名之后,随之而来的是撤职,抄家,无尽无休的拉往各处批斗,两次长达两年多的不说任何理由、没有任何手续的关押,妻子儿女被赶出军区大院……
1982年7月6日,“中国人民解放军军事检察院”对丁盛将军下达了一个《免予起诉决定书》。决定书完全肯定了1980年起诉书中所列的丁盛罪状,“已构成策动武装叛乱罪”,而且“经审查核实,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只因为丁盛是“从犯”,于是“决定免予起诉”。
《免予起诉决定书》对丁盛“罪状”的表述与《起诉书》略有出入,引人注目的是这样两句:“(马天水、徐景贤、王秀珍、丁盛)他们谈了在毛主席逝世后可能打‘内战’”,“丁盛将军还表示:‘我是准备杀头的’”。这两句话分量很重,对丁盛投靠“四人帮”的决心表述得淋漓尽致,
“免予起诉”自然是宽大处理,但就性质来讲,仍属刑事犯罪,行政和党纪处分那是免不了的。职务早在1977年就没有了,决定书下达之后,接着是命令“退出现役”,交地方安置,开除党籍。原有的物质待遇自然都没有了,每月只发生活费150元。
把丁盛将军交地方安置,也是有条件的:沪宁线不行,回广州不行,北京更不能去。争来吵去,直至1984年7月才把他交给了南昌市老干局的一个干休所,而且不得随带子女。直到1999年9月去世,丁盛将军都没有获得平反。
有些地方丁盛将军的确很冤,没有做的事硬派在他头上。其实现实生活中,被人误会是司空见惯的了。丁盛将军之所以会有这样的结局,很多程度上是由于他的性格。有些事不该凑的就不要去凑,比如拜会林彪不就是你自己提出来的吗?关林彪和黄永胜什么事?所谓和“四人帮”有牵连也是如此,想撇清也得有人信,特别是政治斗争的事,无风都三尺浪。
丁盛将军之所以觉得自己冤,主要是因为自己是共和国的功臣,怎么会落得这样的下场呢?
毛泽东说“黄永胜倒了你们怎么得了?’”(《丁盛将军回忆录》219页)。但是丁盛对毛泽东的讲话,当时并没有立即的表态,到底是与党中央、毛主席保持一致呢?还是怀别的想法。其暧昧的态度,难道不让处在异常凶险的政治斗争的另一方产生疑问吗?可是直到丁盛将军出了这本回忆录,他对毛泽东对他的提示和帮助,不仅没有正确的认识,还抱有些许埋怨的心态。
在9·13事件之后,丁盛将军也被审查,但是当证明与林彪集团没有瓜葛之后,1972年3月,他仍然被中共中央任命为中共广东省委第一书记,省革委会主任,广州军区党委第一书记。1973年12月,经毛泽东、中共中央批准调任南京军区司令员。并没有因林彪事件而受惩处。直到1977年3月26日,被后来的华国锋权力当局停职审查,“1982年10月29日经党中央、中央军委批准,同意开出丁盛的党籍”(《丁盛将军回忆录》307页),开始了他的蒙冤暮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