让习仲勋吃惊的是:和尚桥公社管理委员会从1960年3月选举后,竟没有开过一次会,以至于究竟谁是委员,查都查不清楚。
让习仲勋忧虑的是:中央工作组提出问题和群众商量时,经常遇到的回答是:“看上面咋规定”、“上面叫咋着就咋着”。面对这种黑色幽默,有的干部反而认为这是群众觉悟高,“听党的话”。开群众会,干部上去讲个把钟头,群众齐声高呼:“保证完成任务。”于是,会议结束。
和尚桥人民公社是“五风”重灾区,习仲勋决定以点带面,前往该社开展整社整风。他提议由中央、地区、县一起成立5人小组,就干部作风问题进行整顿。
1961年5月11日,习仲勋向中央和邓小平呈报了《长葛县和尚桥人民公社整风整社问题的调查》等。
“五风”虽然“刹了车”,局势迅速得以好转。但是,问题仍然成堆。退赔工作,就是其中之一。
在习仲勋的带领下,中央工作组深入各村全面调查,实实在在掌握了第一手真实材料:每个大队、生产队、社员在“一平二调”、“共产风”中被调走了多少土地、牲畜、家具等,都一清二楚。
中央工作组1961年4月30日形成的《长葛县占用和退赔社员房屋的调查》,记录了习仲勋的态度:“坚决执行党的政策,满足群众的要求,用上压下挤的方法,彻底进行退赔,有一间退一间。机关、公社和社办企业,退赔后可搬到庙宇、祠堂、烟炕去办公。大队和生产队的仓库,保管室占用的民房,如确实不能退赔,要与群众商量,签订租赁合同,按时付给租金。扒毁群众的房屋,采取三种方法:一是帮助修建,二是以其他实物顶替,三是合理折价付款,群众自己修建。”
群众反映说:公家根本不想退赔群众的财产。而县级机关向县委打的报告却说:对群众的“退赔”,已经完成了92.2%。
于是,中央工作组到和尚桥公社王庄大队做了退赔专项调查。发现:上级平调社员物资,退赔作价仅有实物的四成。有些机关从多方面刁难群众,借口查实对证要“声喊声应”,找不到证人不算数。社员气愤地说:公家黑夜搬家拿社员的东西,黑夜伐树,社员被迫迁村、关门、锁户,人不在,东西就被单位拿走了。拿的时候不跟社员说,往哪里找证人。如此一来,一些“平调”群众的东西有物无主,机关也就继续占用。
面对重重阻力,习仲勋甚至亲自上阵,帮助农民找东西。
《王庄村志》等记载:1961年4月17日至19日,为寻找“五鬼分尸”的家具、用具等,习仲勋安排国务院副秘书长曾一凡带领王庄村群众先后到了县委、县政府、财贸委、公检法机关大院和县委招待所等,找回了该村原来的办公桌椅、其他农户丢失的许多家具物品。王老太家的水缸被县中学占用,她去学校要了好几次,都被学校负责人以王老太没有借据为借口,不予退还。习仲勋亲自去学校交涉,学校这才退还了水缸。王庄村民冯根成、张明申、张富贵、张申妮、张小明、张清林、陈根、桑彦彬、王国记等9户人家,房屋被扒无处住。习仲勋指示中央工作组立即将他们安置到县服务公司和碗厂的公房居住。
桥南村被“割耳朵”,一分为四,被迫迁到外村。村民的房子都被扒了。为解决他们的居住问题,县里决定将县办机械厂的房屋赔给群众。而厂里却把门给拆了,一遇刮风下雨,苦不堪言。习仲勋得知后,质问县里的干部:“这样叫群众如何去住?对维护群众利益的事不能不管,必须抓到底。”
5月2日下午,习仲勋在县委扩大会议上严肃地指出:机关随便圈地、占地、占房,都退赔得很差。群众没房住,就是天大的事。占地占房,平调的一切东西,都要退还,并以实物为主。群众的东西必须退还给群众。不这样做,就是退赔不彻底。退赔彻底了,才能取信于民,使群众相信党、相信党的政策的正确性。
面对机关不退实物,一间房子只作价十二三块钱、瓦房作价20块的情况,习仲勋很是气愤。他对县领导干部们说:一间瓦房才赔给20元,连买砖瓦钱都不够,房子是盖不起来的。所付的退赔款,一定要能买同样的东西。否则,就不合理。
悲悯苍生,剑胆琴心,习仲勋秉笔直言,长葛调查让毛主席、党中央清楚了当时中国乡村的真实情形。 时常陪同习仲勋走村串户调研的刘水柱说:习仲勋与干部们谈话强调最多的是“真理必须到群众中去找”,“一定要发挥集体领导的作用,任何工作都要走群众路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