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恩来拒吃狗肉。当年,我们在这里还喂过一只小狗,大家给它起了一个名字叫“贝当”,就是当时法国卖国政府的头子(的名字),相当于我们国家的汪精卫。这只小狗长得很可爱,我们在院子里各个房间出来进去,它都跟着我们。
不知道哪一天,小狗的一条腿断了,治不好了。大家不知如何处理,怎么办呢?有的同志主张杀,恩来不同意,坚决反对。他说:“贝当”给你们做了那么多事,你们既然喜欢它,为什么不把它的腿治好?还要杀它,吃它!
大家分成了两派,恩来是少数派,主张吃狗肉的是多数派。那条小狗的腿确实断了,治不好了,后来还是被杀了。那天吃晚饭,狗肉弄好了放在桌上。恩来问是什么?听说是狗肉,他就发脾气,放下筷子不吃了。因为他闻到狗肉味就要恶心、想吐。
在这个问题上,恩来落后我10年,我在江西苏区时,就学会了吃狗肉。吃惯了很香,香得很咧!(最后几句,邓大姐又是用重庆话说的,而且说得非常地道,陪同参观的人们都笑了。)
恩来“出丑”。我再给你们讲一个恩来“出丑”的事儿。记不得是哪一年了,有一次他去参加好像是苏联大使馆举行的宴会,过了晚上12点都还没有回来,而且也没有电话。当时我们是有规定的,无论在外面有什么活动,12点以前必须回来,没回来就有可能是出事了。同志们都很担心,派人在大门口等着。
后来看见他坐的车回来了,司机说他在车上睡着了,下不了车。原来是喝醉了。那天晚上,我可是发了脾气,既然叫不下来,我就让他在车上睡了一晚。他犯纪律了!我们当时有规定,就是酒不能喝多了,他喝多了,醉倒了!
李少石事件真相。大家都知道龙飞虎(龙飞虎,新中国开国少将,曾任南方局保卫科长——作者注)写了一本《跟随周副主席十一年》,里面有些事不是那么回事儿,出版之前,也没有给我们看,就出版了。
书上说李少石的死,是国民党暗害的。事实上是这样的:李少石送柳亚子回沙坪坝后返回市区,有一批国民党士兵正在路边休息,我们的车子急于回城,跑得快,压伤了一个士兵,士兵叫停车,我们的司机没有停,反而跑得更快,士兵排长就开了枪。李少石正好坐在中间,子弹穿过车厢,恰巧打中他的要害,他要是坐偏一点,子弹就不会打在致命的地方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