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2月27日下午,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七次会议经表决通过了两个决定,将9月3日确定为中国人民抗日战争胜利纪念日,将12月13日确定为南京大屠杀死难者国家公祭日。
国行公祭,法立典章。许多人大代表参加了首次国家公祭活动。江苏省军区某部工程师鲍俊涛代表至今忘不了公祭仪式上的一句话:“忘记历史就意味着背叛,否认罪责就意味着重犯。”
“以前,我做过一个调查,一些年轻人对南京大屠杀这段历史的了解还比较简单、模糊。”鲍俊涛代表说,“以国家的名义举行悼念活动,可以揭露日本侵略者的战争罪行,牢记侵略战争给中国人民和世界人民造成的深重灾难,表明中国人民反对侵略战争、捍卫人类尊严、维护世界和平的坚定立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