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为此翻阅了相关的国际法著作。所谓领土主权的“有效控制”,须具备两个条件:实施和继续实施控制行为的意愿;实施为达到控制目的的行为,这一行为必须符合4个条件——和平、实际、充分、持续。
还有一条所谓的时效原则,是指一国占有他国的某块领土后,在该领土上长期持续地、不受干扰地以和平方式行使其权力,并且他国不对此提出抗议和反对,或曾有过抗议和反对,但已经停止,从而使占领国取得该土地的主权,而不论最初的占有是否合法或善意。
我还看到一种“历史性强化”的说法,即不论当初如何获得一块领土的主权,随着时间的推移,有一个逐渐“历史性强化”的过程。在这过程中,如果领土被侵占的国家不抗议、默认,周围的邻国也默认,占领者所谓的“主权”就会不断被“历史性强化”,最后转为“在世权”,即国际社会承认的权力。这样,占领者就会获得真正的主权。1987年,印度在麦克马洪线以南原属于我国的6万多平方公里的土地上成立了一个阿鲁纳恰尔邦。在中印战争50周年之际,发出一点微弱的声音,阻扰一下印度对侵占我国领土的“历史性强化”过程,也算是对那些长眠在雪域高原上的战士的纪念。
但是我心里埋藏着深深的失望,我觉得那块土地离我们越来越远了。(撰文/单之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