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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某案律师涉不当披露案情被公开谴责

2014-06-07 11:39:55 点击: 来源: 网络转载 反馈
导读:针对李某某案律师周翠丽涉嫌不当披露案情的违规行为,昨日,北京市律协对其做出最终处分决定,认为此前对周翠丽处分证据充分,并无不当,驳回周复查申请...

  针对李某某案律师周翠丽涉嫌不当披露案情的违规行为,昨日,北京市律协对其做出最终处分决定,认为此前对周翠丽处分证据充分,并无不当,驳回周复查申请,对其做出公开谴责处分。

  此前,律协执业纪律与执业调处委员会给予周翠丽律师公开谴责的行业纪律处分。1月27日,周提交复查申请书。昨日,周翠丽称其已收到复查决定书,但对处理结果表示不满,但同时表示此结果一定程度上也证实了其微博所发关于李某某案情的真实性。

  周翠丽涉嫌不当披露案情

  2013年9月5日起,周翠丽律师陆续在微博、博客上发布案件当事人的通讯内容、会见笔录、侦查卷中警方拍摄的现场图片、律师现场勘验报告,用文字形式披露有关辩护人的辩护内容、鉴定结论等。

  今年1月,北京市律协就李某某等人强奸案中周翠丽等6名律师,涉嫌违反律师执业规范的行为调查。

  周翠丽在微博中贴出的律协处分决定书显示,调查人是北京市律师协会执业纪律与执业调处委员会,2013年12月2日正式立案调查。

  律协执业纪律与执业调处委员会认为,不公开审理案件的原则,应不得向出庭人员以外的人员公开庭审情况。周翠丽作为辩护人,将庭审情况以微博、博客和向媒体披露的方式公之于众,属于不当披露案情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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