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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军委十项规定:抵制跑官要官 严控警车使用

2014-06-07 11:16:09 点击: 来源: 网络转载 反馈
导读:中央军委日前下发通知,印发《中央军委加强自身作风建设十项规定》。规定要改进警卫工作,减少扰民扰兵,严格控制使用警车,不随意使用警灯、警报器。

资料图:11月12日,成都军区某通信团五连正在组织官兵学习十八大报告的场景。

据新华社电:中央军委日前下发通知,印发《中央军委加强自身作风建设十项规定》。规定要改进警卫工作,减少扰民扰兵,严格控制使用警车,不随意使用警灯、警报器。

发言要少作表态少讲客套话

规定要求,要大力改进会风;严格控制以军委名义召开全军性会议,不开泛泛部署工作和提要求的会;讨论发言少讲表态和一般议论性、客套性的话;会场布置要简朴,不组织与会议内容无关的活动。

军委同志要减少事务性活动,除中央和军委统一安排外,不出席各类庆祝会、纪念会、表彰会、研讨会和首映式、首发式等,不参加接见照相、颁奖、剪彩、奠基、揭幕等活动,不发贺信、贺电,不题词、题字。

此外,要规范出访活动,严格控制随行人员,严格按照规定乘坐交通工具,外方所赠礼品严格按中央有关规定处理。

除统一安排外个人不公开出版著作

规定要求,要简化新闻报道,军委副主席、委员出席一般性会议和活动不作报道。要严格文稿发表,军委同志代表军委发表讲话和文章、个人发表涉及重大敏感问题的讲话和文章,须报军委批准;除中央和军委统一安排外,个人不公开出版著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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