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来西亚《东方日报》报道,柔佛州政府规定今年5月1日起,外国人只能购置100万令吉(约38万新元)或以上房产,但经马国房地产发展商会争取后,柔州政府放宽条例,凡在5月1日前获得政府批准的公寓单位项目,维持以最低50万令吉(约20万新元)的售价出售给外国人。
马国房地产发展商会柔州分会主席许木兴指出,柔州政府原本的规定令房屋发展商大为紧张,因为一旦外国人购屋门槛定在100万令吉,将对市场造成巨大冲击。
他说,为此,该会与柔州大臣莫哈末卡立诺丁及掌管屋房事务的行政议员阿都拉迪夫会面,并获得州政府谅解,同意让在5月1日前获批准的公寓单位发展项目,在新措施生效后仍可以50万令吉起跳的价格出售给外国人,但其他类型的房产则必须按照新规定出售。
他指出,达成这项共识是基于目前公寓单位能出售给外国人的配额达50%,而其他有地房产的配额介于20%至30%。“一些公寓发展项目两年多前就已开始,发展商当初规划时将目标设定在外国人市场,如果依足新措施,许多公寓发展商将崩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