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美英三方领导人蒋介石、罗斯福、丘吉尔
1943年底召开的开罗会议以及《开罗宣言》的发表,是二战期间具有里程碑意义的事件,但出于各种原因,日本国内对《开罗宣言》一直刻意漠视,甚至质疑其有效性。鉴于此,《环球时报》邀4名中日学者对《开罗宣言》的意义进行探讨,日本一桥大学名誉教授田中宏认为,该宣言应是日本思考过去和面向未来的一个重要起点。
宣言是战后东亚秩序基石
环球时报:12月1日是《开罗宣言》发表纪念日,该如何理解70年前中美英达成的这份协议的重大意义?
凌星光(日本福井县立大学终身教授):1943年12月1日中美英发表《开罗宣言》时,日本军国主义还有实力,因此采取了置之不理的态度。1945年《波茨坦公告》发表后,日本统治阶层内部产生接受派和拒绝派的意见对立。最后,天皇决定无条件投降。因《波茨坦公告》第8条规定“开罗宣言之条件必将实施”,日本人才得知《开罗宣言》。可以说,战后日本和平宪法即源于《开罗宣言》和《波茨坦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