参考消息网4月1日报道 外媒称,位于海牙的联合国仲裁法庭让菲律宾在2014年3月30日之前提交中菲领土争端案的证据。
马来西亚《新海峡时报》3月29日刊发国际知名海洋问题专家哈姆扎的文章《菲律宾可能敲错了门——联合国仲裁法庭或无权受理菲律宾诉求》。文章说,位于海牙的联合国仲裁法庭让菲律宾在2014年3月30日之前提交中菲领土争端案的证据。
菲律宾向法庭提出了13点请求,其中一点就是请求法庭要求中国的国内法必须和《联合国海洋法公约》(下文简称《公约》)这部多边条约保持一致。
文章称,中国和菲律宾都是《公约》的缔约国。在向仲裁法庭提出诉求的过程中,菲律宾做了一件不合常规的事,即它假定法庭对其诉求有管辖权,而根据惯例,法庭对一个案件是否有管辖权,应该由法庭决定,而非由当事方决定。
中国先后于2013年2月和8月通知菲律宾和仲裁法庭,中国既不应诉,也不接受仲裁决定。
文章说,事实上,早在2006年,中国就根据《公约》第298条发表了排除性声明,指出对于《公约》第298条第1款(a)、(b)和(c)项所述的任何争端,中国不接受《公约》第15部分第2节规定的任何国际司法或仲裁管辖,而且中国将这一点通知了联合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