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摘自:《大话花边历史》,作者:龚令民,出版:中国长安出版社
犯罪阉割倒并非什么新鲜事,但犯罪了不阉割犯人反倒要阉割受害者就确乎有点匪夷所思了。
《大清律例》是中国封建法治史上的集大成之作,可以说代表了中国封建社会法治史的的颠峰。不过,就是这部历来为人们所称道的《大清律例》,其中仍存在着很多令人匪夷所思的东西。
清朝的大才子袁枚在他的《续子不语》中记载了这样一件旧事:
陕西山阳县有个老无赖,姓赵名成,此人狼心狗肺,丧尽天良,竟然乘儿子外出打工的机会,持刀强迫自己的儿媳妇与自己通奸,媳妇无奈只得顺从。
儿子回来后,媳妇把事情的原委告诉了儿子。儿子也知道父亲素来无赖,没法子,夫妻俩决定搬到一个远离父亲的地方筑室而居。于是,小两口邀请了他们的娘家亲戚牛廷辉一起到计划好的地方居住,准备从头开始全新的生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