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来源:《快乐老人报》2012年9月17日第16版,作者:快乐老人报,原题:《日本二战赔偿包含中立国》
钓鱼岛带来的连锁反应,民间对日索赔的呼声高涨。由于众所周知的原因,中国于1972年中日邦交之时,放弃了对日本国的战争赔偿要求。不过,根据国际法的规定,亚洲各参战国大都得到了日本的战争赔偿,一些未参战国甚至是日本当时的帮凶泰国也获得了赔偿。虽然金额与战争损失相比微不足道,却是邪恶势力必须付出的代价。
参战国坚持不懈大多获赔偿
二次大战后,根据国际法有资格向日本索取战争赔款的战胜国是:中国、美国、英国、苏联、荷兰、澳大利亚、印度、印度尼西亚、菲律宾,缅甸、越南、老挝、柬埔寨。其中中国、美国、英国、苏联、荷兰、澳大利亚、印度都放弃了战争赔款。
缅甸1948年1月4日脱离英联邦宣布独立后,于1954年8月派出代表团赴日,就战争赔偿问题进行谈判。双方唇枪舌剑3个月后达成协议:日本向缅甸在10年内提供2亿美元的货物和劳务的实际赔偿。这是战后日本与亚洲国家所签订的第一个战争赔偿协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