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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近代首次抵制日货浪潮 广东水师撤日本国旗

2014-06-05 16:36:35 点击: 来源: 网络转载 反馈
导读:抵制日货是经济抵制行为的一种,目标是日本生产的商品。历史上有很多国家都曾出现过由民间或政府策动,抵制日货的呼吁和行动,当中有中国、韩国等亚洲各国,美国也有过此类事件发生。

1908年澳门“二辰丸案” 中国近代第一次抵制日货浪潮

1908年(清光绪三十四年,日本明治四十一年)2月,日本轮船二辰丸为澳门广和店华商谭璧理偷运枪支弹药,将神户辰马商行的步枪2000枝、子弹4万发自日本私运往澳门。2月5日上午,“二辰丸”在澳门路环岛附近海面被清朝广东水师巡视船四艘截获。日本政府和澳葡政府先后都声称,“二辰丸”所航行的水面是葡萄牙的领海,且经过葡方允许。日本政府提出,船上原有日本国旗,被广东水师擅自撤下,因此要求清政府必须归还船只、谢罪道歉、赔偿损失与严惩祸首。英国人赫德也站出来干预此案。2月14日,日本驻华公使林权助向清朝发出抗议照会,葡萄牙公使柏德罗(Martinho de Brederode)也于2月18日照会清廷外交部,指该船被拿,有违葡国所领沿海权,并有碍葡国主权。清朝多次和日、葡交涉,无效。

3月13日,日本公使林权助向清朝外务部提出5项要求:立即放回二辰丸;放船时,清朝兵舰鸣炮示歉;被扣军火由清朝购买,货价21400日元;处置相关官员;赔偿损失。最终,清廷于3月15日表示全部接受日方条款。

这一事件发生后,全中国人民包括港澳都无比愤慨,3月19日民众在广东举行国耻纪念大会,号召抵制日货,并强烈要求政府与葡萄牙划定澳门界址。

清朝与日本达成杜绝军火走私澳门共识,且透过此模式请英国禁绝香港军火走私,更主动与各国签定《改订枪弹进口新章》,借此条约规范外国在华走私军火。除此之外,外务部在事件落幕后与葡萄牙勘查澳门界址,进而设置军队驻防,巩固中国对澳门的控制权及领海权。

1915年全国反对“二十一条”、爱国储金、提倡国货、抵制日货运动

1915年1月18日,日本趁第一次世界大战期间欧美各国无暇东顾之机,秘密向袁世凯政府提出了企图灭亡中国的21条要求。其主要内容包括五个方面:

(1) 承认日本继承德国侵占山东时的一切权利,并加以扩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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